某村民在路边打井占道影响乡邻出行相关信访件办理情况
信访人:彭×明,住址:祁东县永昌街道朱家社区。
信访时间:2023年8月1日。
诉求事项:反映彭×生在路边打井,占用道路,影响乡邻出行,请求政府处理(信访件编号:LF430426202308014762)。
办理单位:祁东县永昌街道。
办理日期:2023年8月30日。
办理情况简述:经永昌街道联村干部走访核实,彭×明与彭×生系邻居关系。彭×明修通户路时借用了彭×生的土地,彭×生在打井之前,曾找彭×明商量置换土地打井之事,遭到彭×明拒绝,彭×生一气之下,就在通往彭×明家硬化道路边打井(此地原属于彭×生),并设计30公分宽的井墩,致使道路变窄,对车辆通行略有影响。永昌街道耐心做彭×明彭×生的思想工作,劝导二人邻里之间与人为善,和睦相处,责令彭×生整改井墩消除安全隐患。8月30日,永昌街道出具处理意见书,彭×明签字认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