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外事故相关信访件办理情况
信访人:蒋某,祁东县官家嘴镇炉后村村民。
信访时间:2023年10月23日。
诉求事项:反映其父在本镇曾某家做装修时,被曾某胞弟(精神病患者)用锄头敲打致死,未得到妥善处理。(信访件编号:LF430426202310239953)。
办理单位:祁东县官家嘴镇。
办理日期:2023年10月26日。
办理情况简述:经镇司法所、综治办、包村干部调查核实,事发当日,镇、村两级干部已组织当事人协调,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,三日内迅速作了善后处理。考虑受害方悲痛情感及家庭困难问题,镇政府已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款2万元,蒋某接受最终处理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