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】衡阳市:“三三”制实现信访事项“全链条”质效管理
编者按:今年是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实施两周年,也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开局之年,全省信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,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、完善配套措施、强化学习宣传、提升工作质效、推动责任落实,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。今天我们一起关注衡阳市“三三”制实现信访事项“全链条”质效管理的经验做法。
衡阳市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中,探索实行“三三”机制,全面加强信访事项“全链条”质效管理,在全市营造了依法依纪依规解决问题、化解矛盾的浓厚氛围。
分别是:评查员队伍。优选全市信访业务骨干,组成15个评查小分队,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开展交叉评查,对被评查该周期内信访登记、转交、受理、办理的程序是否合规、办理途径是否恰当、实体解决是否依法进行“体检”。调解员队伍。坚持“调解优先”,聚合法律服务资源,分层分级分领域组建“司法干警+法律工作者+政策专家+代表委员+志愿者”的矛盾纠纷调解团队,打造法治化、专业化、规范化信访调解模式。合法性审查队伍。市县两级信访局均聘请专业律师,对有权处理责任主体上报的信访办理审结报告,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。
分别是:首办责任制。在充分培训的基础上,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指南和“导引图”落实初次信访受理办理首办责任制,强化首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。包案化解制。坚持“三到位一处理”工作原则,对信访突出问题落实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领导分级、分类包案机制,高位推动问题化解。重点案件会审制。对确实已经“三到位”但仍然重复信访的事项,按照“办理单位提出——联席会议工作专班负责人申报——联席会议研究——市县委常委会研究”的程序,推进依法终结。 分别是:信访部门监督。在日常办理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,主动用好“三项建议权”,及时向办理责任主体发出改进工作建议函,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发出责任追究建议函,今年以来已提出建议16次。联席会议监督。定期召开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,专题研究重大信访问题,明晰划分工作责任,清单化交办重要信访事项,实行动态销号管理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探索信访与纪检监察部门线索移交衔接机制,常态化开展“纪信联动”专项监督,抓实抓细信访工作,助力监督执纪问责。 来源:湖南信访
分别是:评查员队伍。优选全市信访业务骨干,组成15个评查小分队,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开展交叉评查,对被评查该周期内信访登记、转交、受理、办理的程序是否合规、办理途径是否恰当、实体解决是否依法进行“体检”。调解员队伍。坚持“调解优先”,聚合法律服务资源,分层分级分领域组建“司法干警+法律工作者+政策专家+代表委员+志愿者”的矛盾纠纷调解团队,打造法治化、专业化、规范化信访调解模式。合法性审查队伍。市县两级信访局均聘请专业律师,对有权处理责任主体上报的信访办理审结报告,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。分别是:首办责任制。在充分培训的基础上,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指南和“导引图”落实初次信访受理办理首办责任制,强化首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。包案化解制。坚持“三到位一处理”工作原则,对信访突出问题落实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领导分级、分类包案机制,高位推动问题化解。重点案件会审制。对确实已经“三到位”但仍然重复信访的事项,按照“办理单位提出——联席会议工作专班负责人申报——联席会议研究——市县委常委会研究”的程序,推进依法终结。分别是:信访部门监督。在日常办理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,主动用好“三项建议权”,及时向办理责任主体发出改进工作建议函,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发出责任追究建议函,今年以来已提出建议16次。联席会议监督。定期召开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,专题研究重大信访问题,明晰划分工作责任,清单化交办重要信访事项,实行动态销号管理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。探索信访与纪检监察部门线索移交衔接机制,常态化开展“纪信联动”专项监督,抓实抓细信访工作,助力监督执纪问责。(衡阳市信访局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