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政府集中学习《国旗法》、《国歌法》和《国徽法》

      祁东县融媒体中心6月8日讯  8日下午,县政府组织县政府办、县直各单位、各乡镇(街道、管理处)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《国旗法》、《国歌法》和《国徽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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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解读了《国旗法》、《国歌法》和《国徽法》的主要内容,结合典型案例,对这三部法律中的一些修改内容进行了重点解释。

      会议决定,今年5月至10月,我县将持续开展国旗、国歌、国徽“三法”学习宣传,以全县各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学生为重点,涵盖全县所有群众。

      县长彭丽堂说,国旗、国歌、国徽是宪法确定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,是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,是民族精神、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国家尊严和政治形象的高度,把贯彻实施“三法”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时代使命,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严格按照“三法”有关规定升挂国旗、悬挂国徽、奏唱国歌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激发干事创业斗志,为建设“五个祁东”凝聚强大精神力量。

      彭丽堂要求,要突出“三法”贯彻实施工作重点,推动措施落实落细,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有关要求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制定整改方案,做到学习宣传到位、问题整改到位、措施落实到位;要完善制度机制,确保责任压紧压实,各级各部门要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、“谁管理谁普法”、“谁服务谁普法”的责任制,层层传导压力,人人负起责任,自觉做好贯彻落实“三法”工作。

      邹凌云、官三元、龙显蓉、刘启明、张迎春等领导参加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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