备受瞩目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将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生效。5月8日上午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此举行了专题新闻发布会,详细解读了该法的立法意义、社会关切回应以及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深远影响。
法治保障:民营经济法律地位首次明确
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发布会上强调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实现了多个“首次”:“首次将‘两个毫不动摇’重大政策写入法律条文,首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,还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‘促进民营经济持续、健康、高质量发展,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’。”
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进一步阐释,该法明确了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生力军,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,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。
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表示,全国工商联将积极协助相关部门,加速制定配套政策,确保法律规定真正落地。
民企关切:法律条文精准回应
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指出,该法以法治的稳定性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确定性,堪称民企安心发展的“定心丸”。为回应民企关切,该法针对性地进行了制度设计。例如,在公平竞争方面,法律规定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确保“非禁即入”。在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,法律规定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、技术、人力资源、数据、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,实现“一视同仁”。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,法律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和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强调“不得侵犯”。
针对民企关心的市场准入问题,郑备表示,该法通篇贯穿了平等对待、公平竞争、同等保护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不仅在总则,还在公平竞争、投资融资促进、科技创新、法律责任等章节中均有充分体现。
王振江还提到,针对民企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检查、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、趋利性执法等执法乱象,该法明确规定: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、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,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。
发展动力:激励民企敢闯敢干
该法的实施将对民营经济发展产生怎样的推动作用?国家发改委回应称,该法的出台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敢于闯、大胆干,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该法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、影响深远。
该法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科技创新和国家重大战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通过贷款、保险等多种金融手段提供支持。近年来,民营企业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表现突出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着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,已设立74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,在18个试点城市推行科技企业并购贷款,支持科技企业畅通资本循环。推动建设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。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支持科技创新担保计划,为科技型、高新技术、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专项担保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达17.7万亿元,同比增长20%。同时,支持科技成果转化,面向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开展了两项保险补偿试点,已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万亿元。
国家发改委表示,将协同相关部门全力推动法律实施,强化刚性约束,重点在五个方面持续发力:着力破除市场准入、要素获取等方面的障碍;着力治理拖欠账款问题,保障民营企业权益;着力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,消除企业发展后顾之忧;着力落实纾困政策,增强企业获得感;着力加强政企沟通,积极回应企业合理诉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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