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疾人彭某信访件办理情况
信访人:彭某,祁东县灵官镇永寿村村民。
信访时间:2023年10月30日。
诉求事项:反映其夫妻均是残疾人,无经济来源,家中厨房墙体开裂,请求政府解决困难。(信访件编号:LF430426202310306504)。
办理单位:祁东县灵官镇。
办理日期:2023年11月3日。
办理情况简述:经调查核实:彭某户籍人口4人,彭某现年64岁,听力三级残疾,有劳动能力,平时干些农活,已享受低保待遇。其妻53岁,听力一级残疾,其儿33岁、女22岁(儿女未婚),三人均在广东务工,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尚可。彭某于2010年享受危房改造政策,按政策规定,政府已补贴其1万元,彭某现有砖混结构住房一栋(平房,约100平方),居住无问题。彭某家厨房为土砖低矮房,有开裂痕迹,可自行处理。综上情况,彭某家庭有经济来源且享受政策救助,其诉求不予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