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某要求恢复公职、解决养老保险信访件办理情况
信访人:谢某,祁东县鸟江镇村民。
信访时间:2023年10月30日。
诉求事项:反映其早年因违规生育被开除公职,现要求恢复公职,解决养老保险问题。(信访件编号:LF430000202310304846)。
办理单位:祁东县卫生健康局。
办理日期:2023年11月13日。
办理情况简述:经查实:谢某,1964年出生,中专学历,1983年在鸟江镇卫生院工作。谢某于1989年结婚,1990年生育一女,2005年2月计划外生育一男。2005年5月祁东县人民政府根据《中共衡阳市委、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奖惩的意见》之规定,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。谢某因违规生育被开除公职,符合相关法律规定,对谢某诉求不予支持,同时责任部门对谢某多次释法明理和思想教育。